苦参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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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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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呋太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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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华源药业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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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127 |
国药准字H2008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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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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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阴道感染:每次服用0.2g(规格为0.lg的每次2粒,规格为0.2g的每次1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7天,饭后服用,建议夫妻同时服用。泌尿道感染:成人:每天服用0.6g-1.2g(规格为0.1g的每天6-12粒,规格为0.2g的每天3-6粒),平均连续服用1-2周(根据感染程度和性质而定)。儿童:10-20mg/公斤体重/天,分2次口服平均连续使用1-2周(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可适当延长)。消化道阿米巴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1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3次,连续口服10天。儿童:每次10mg/公斤体重,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消化道贾滴虫病:成人:每次服用0.4g(规格为0.lg的每次4粒,规格为0.2g的每次2粒),每天23次:连续口服7天。儿童:每次15mg/kg,每天2次,连续服用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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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如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红疹、药疹、斑丘疹、面肿等;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部不适、腹痛、胃肠障碍、腹泻、腹胀、肠胃气胀等;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麻木等;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胸部不适、发热、水肿、疼痛等;生殖系统疾病:外阴阴道瘙痒、外阴阴道肿胀、外阴阴道灼烧感等;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各类检查:皮肤试验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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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可以使用。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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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及外阴炎。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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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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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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