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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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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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地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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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华源药业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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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127 |
国药准字H2010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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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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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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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据国外临床试验数据,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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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子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儿童用药: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1、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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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乙肝,乙肝,白细胞减少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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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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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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