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合肥平光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奈替米星。 |
盐酸坦索罗辛。 |
|
| 生产企业 |
合肥平光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21 |
国药准字H200514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
主要用于因前列腺增生所致的异常排尿症状,如尿频、夜尿增多、排尿困难等。由于本品是通过改善尿道、膀胱颈及前列腺部位平滑肌功能而达到治疗目的,并非缩小增生腺体,故适用于轻、中度患者及未导致严重排尿障碍者,如已发生严重尿潴留时不应单独服用本品。 |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滴注。 (1)肌肉注射时,用前加2ml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配制成50mg/ml溶液,供肌肉注射。 (2)静脉滴注时,用前先加2ml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再移加到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200ml中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为1.5-2.0小时。为了正确计算剂量,应在给药前获知病人的体重,对于肥胖病人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肾功能状态可根据血清肌酐浓度的测定而估计,或根据内在的肌酐清除率而计算。另外,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对于体表过度烧伤的病 |
口服推荐剂量为成人0.2mg/d(一片/天),饭后一次服用;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酌情... |
|
| 副作用 |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
常见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偶见皮疹。且治疗时有不同程度的头晕、蹒跚感或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等症状。个别病例可因头晕、低血压而不能坚持用药。长期用药可见AST、ALT和LDH值升高。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进入胎盘和乳汁,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应用此类药物应被告之对胎儿或婴儿有潜在的损伤,为安全起见,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在使用本品时,应分析利弊。不推荐新生儿、早产儿使用本品,如需使用,应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老人用药:应用本品时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虽然本品对血管平滑肌影响极小,但老年人服药后仍应稍事休息。 |
|
| 成分 |
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
主要用于因前列腺增生所致的异常排尿症状,如尿频、夜尿增多、排尿困难等。由于本品是通过改善尿道、膀胱颈及前列腺部位平滑肌功能而达到治疗目的,并非缩小增生腺体,故适用于轻、中度患者及未导致严重排尿障碍者,如已发生严重尿潴留时不应单独服用本品。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药奈替米星为一半合成的氨基糖苷类广谱抗菌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2)本品具有广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属和少数革兰氏阳性菌,包括枸橼酸菌属、肠杆菌属、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摩根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青霉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体外对某些分离的不动杆菌、奈瑟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假单胞菌属、沙雷菌属也有活性。多数链球菌和厌氧微生物如拟杆菌属和梭菌属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2.毒理研 |
1.药理作用 本品为坦洛新盐酸盐,属肾上腺素α1受体亚型α1A的阻断剂,其对α1受体的亲和力较α2受体强5400-24000倍。由于尿道、膀胱颈部及前列腺存在的α1受体主要为α1A受体,故本品对尿道、膀胱颈及前列腺平滑肌就具有高选择性阻断作用。本品抑制尿道内压上升的能力是抑制血管舒张压上升能力的13倍,因此本品可减少服药后发生直立性低血压的机率。本品可改善排尿障碍,实践证明本品可降低尿道内压曲线中的前列腺部压力,而对节律性膀胱收缩和膀胱内压曲线则无影响。 2.毒理研究 致癌性雄性大鼠以43mg/kg/day的剂量给药,雌性大鼠以52mg/kg/day的剂量给药,肿瘤的发生没有增加。当雌鼠受试剂量≥5.4mg/kg,乳腺纤维瘤有所增加(P<0.015)。在大鼠致癌试验中最高剂量盐酸坦洛新产生的系统指征(AUC)3倍于人体最大给药剂量(每天0.8mg)。给雄小鼠127mg/kg/day,雌小鼠1.58mg/kg/day的剂量,雄小鼠没有明显的肿瘤发生,雌鼠给予2个最高剂量45和158mg/kg/day2年乳房纤维瘤(P<0.0001),和乳腺癌(P<0.0075)的发生明 |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4.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治疗中本品非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要联合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 |
1.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停药。 2.体位性低血压者慎用。有体位性低血压史的患者或合用降压药时须注意血压的变化。 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4.伴有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勿随意增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