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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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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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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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46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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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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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 1.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 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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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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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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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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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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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嗵畅。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1生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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