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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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替加氟。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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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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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39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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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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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0.8~1.2g,分3~4次服用,总量30~50为一疗程。小儿剂量按体重每日16~24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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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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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适当减量。老人用药:尚无实验数据及可靠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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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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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2.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3.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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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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