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沃纳综合征,白内障-硬皮病-早老综合征,成人型早老症,成人早老症,成人早老综合征,维尔纳氏综合征,维尔纳综合征,沃纳综合症,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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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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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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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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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沃纳综合征,白内障-硬皮病-早老综合征,成人型早老症,成人早老症,成人早老综合征,维尔纳氏综合征,维尔纳综合征,沃纳综合症,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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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g,一日2次,两餐间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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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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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老人用药:适量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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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沃纳综合征,白内障-硬皮病-早老综合征,成人型早老症,成人早老症,成人早老综合征,维尔纳氏综合征,维尔纳综合征,沃纳综合症,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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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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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需间隙,周期性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又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2.在服用本品两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和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3.肾功能损害,消化性溃疡,肠炎等患者慎用。4.若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