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抗炎;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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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辅料为:碳酸氢钠、甘露醇、蔗糖、阿司巴坦、橘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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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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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341 |
国药准字H2008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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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抗炎;退热。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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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 |
3~12岁生长期儿童一日1袋,用水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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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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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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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抗炎;退热。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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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一类营养素,它参与人体的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维持各生理系统的正常功能,抵抗感染,保持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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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严格按规定的剂量服用,需要大量服用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