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腹泻、慢性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肠道菌群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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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小蘖碱拳参 |
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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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邢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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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867 |
国药准字H1302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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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腹泻、慢性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肠道菌群失调 |
细菌性痢疾、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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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 |
口服。6-12个月,一次0.5袋;1-2岁,一日0.5-1袋;3-5岁,一日1-1.5袋;6-8岁,一次1.5-2岁;9-13岁,一次2-3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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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磺胺类药物及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4.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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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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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腹泻、慢性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肠道菌群失调 |
细菌性痢疾、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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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量短期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缺乏、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发热、血尿、结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疗为停药后进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饮水;尿量低且肾功能正常时可给予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血象、电解质等。如出现较明显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或黄疸,应予以血液透析治疗。如出现骨髓抑制,先停药,给予叶酸肌内注射,一日1次,连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为止。2.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每天肌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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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血卟啉症、肝肾功能损害、失水、休克以及艾滋病患者; 4.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全血象、尿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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