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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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化学名:n-[4-[2-(二甲基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20H26N2O4·HCl分子量:394.89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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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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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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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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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3次,饭前2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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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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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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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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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给药后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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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使用时应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3.高龄患者用药易出现不良反应,使用时应注意。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 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 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 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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