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消旋山莨菪碱。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13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
|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
| 成分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
|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
| 注意事项 |
1.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2.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3.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