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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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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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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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13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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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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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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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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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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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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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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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2.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3.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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