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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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香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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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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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13 |
国药准字H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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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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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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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口腔不适、黏膜刺激和灼烧感、口腔疼痛、局部麻木,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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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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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胃肠痉挛、胆道蛔虫症、胆石症、肾绞痛、胆道痉挛、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胆道术后综合征。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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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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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2.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3.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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