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小檗碱片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肠道感染、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微粉硅胶、硬脂酸镁、蔗糖、滑石粉、糊精,色素、柠檬黄。化学名:盐酸黄连素分子式:C20H18C1NO4分子量:371.82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泉港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47 |
国药准字S2002002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痢疾、肠道感染、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发生 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12片(每片0.02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2 |
1、肿瘤:用于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白细胞数2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骨髓中原粒细胞数量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在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数不足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4、再生障碍性贫血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5、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自身免疫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慢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6、用于促进骨髓移植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
|
| 副作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细菌性痢疾、肠道感染、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发生 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毛莨科植物黄连根茎中所含的一种主要生物碱,可由黄连、黄柏或三棵针中提取,也可人工合成。本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患者使用本品后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骨和(或)肌肉酸痛及乏力,个别病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或寒战等感冒症状,上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 2.使用本口过程中应定期每周检测血象二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变化情况。 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肿大。 5.该药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虽然本品在临床试验下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过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多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还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