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酶
天津金圆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牛血或猪血中提取的凝血酶原,经激活而得凝血酶的无菌冻干品。每1mg效价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80%以上。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圆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97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
| 用法用量 |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37℃)溶解成10~100单位/ml的溶液,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
| 药理作用 |
促使纤维蛋白原转化为纤维蛋白,应用于创口,使血液凝固而止血。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