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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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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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牛血或猪血中提取的凝血酶原,经激活而得凝血酶的无菌冻干品。每1mg效价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80%以上。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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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圆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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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9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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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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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37℃)溶解成10~100单位/ml的溶液,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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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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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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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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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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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促使纤维蛋白原转化为纤维蛋白,应用于创口,使血液凝固而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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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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