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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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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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牛血或猪血中提取的凝血酶原,经激活而得凝血酶的无菌冻干品。每1mg效价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80%以上。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达沙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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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圆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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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97 |
国药准字H20133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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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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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37℃)溶解成10~100单位/ml的溶液, |
应当由具有白血病诊断和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治疗。PH+慢性期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达沙替尼100mg,每日1次,口服。服用时间应当一致,早上或晚上均可。PH+加速期、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CML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70mg,每日2次,分别于早晚口服(见【注意事项】)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必须整片吞服。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治疗持续时间: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均持续至疾病进展或患者不再耐受该治疗。尚未对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CCyR)后停止治疗的影响进行研究。为了达到所推荐的剂量,本品共有20mg、50mg、70mg薄膜衣片三种规格。推荐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情况进行剂量的增加或降低。剂量递增:在成年Ph+CML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如果患者在推荐的起始剂量治疗下未能达到血液学或细胞遗传学缓解,则慢性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140mg,每日1次,对于进展期(加速期和急变期)CML患者,可以将剂量增加至90mg,每日2次。不良反应发生时的剂量调整:骨髓抑制:在临床试验中,骨髓抑制可以通过下列手段来处理:中断给药、剂量降低或终止研究治疗。必要时给予血小板和红细胞输注。出现耐药性骨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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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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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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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目前尚无充分的达沙替尼用于妊娠妇女的数据。动物研究已经证实了该药的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达沙替尼对人体的潜在危险尚不明确。除非有明确的需要,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妊娠妇女。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那么患者必须被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危险。非临床研究中,在低于在人体内进行达沙替尼治疗时所观察到的血药浓度下,在大鼠和家兔中观察到胚胎-胎仔毒性。观察到大鼠出现胎儿死亡。在大鼠和家兔接受的达沙替尼最低检测剂量(大鼠:2.5 mg/kg/天 [15 mg/m2/天] 和家兔:0.5 mg/kg/天 [6 mg/m2/天])下,能够导致胚胎-胎仔毒性。这些给药剂量在大鼠和家兔产生的母体AUC分别是105 ng·hr/mL(0.3倍于人类女性接受70 mg每日2次之后获得的AUC)和44 ng·hr/mL(0.1倍于人类AUC)。胚胎-胎仔毒性包括多部位的骨骼畸形(肩胛骨、肱骨、股骨、桡骨、肋骨、锁骨),骨化程度降低(胸骨;胸椎、腰椎和骶椎;前趾骨;骨盆和舌骨体),水肿和小肝。哺乳目前有关达沙替尼通过人类或动物乳汁排泄的信息尚不足且有限。有关达沙替尼的物理化学数据和现有的药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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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血、促进伤口愈合: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手术出血、创伤出血、咯血、产后出血、月经过多、血友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 |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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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促使纤维蛋白原转化为纤维蛋白,应用于创口,使血液凝固而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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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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