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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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辅料为氯化钠。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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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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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96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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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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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或遵医嘱。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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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以免加重症状;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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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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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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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无特殊解救药,一旦过量,应按照药物过量治疗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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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轻、中度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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