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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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辅料为氯化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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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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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9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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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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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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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以免加重症状;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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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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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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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无特殊解救药,一旦过量,应按照药物过量治疗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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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轻、中度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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