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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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辅料为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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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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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9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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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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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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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以免加重症状;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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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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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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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意识障碍、智力减退、记忆障碍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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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无特殊解救药,一旦过量,应按照药物过量治疗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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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轻、中度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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