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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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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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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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40132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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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预防。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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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2、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1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1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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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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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由于缺乏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数据,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青少年或儿童。对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孕妇:尚无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充分数据。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固有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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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预防。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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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利伐沙班是一种高选择性,直接抑制因子Xa的口服药物。通过抑制因子Xa可以中断凝血瀑布的内源性和外源性途径,抑制凝血酶的产生和血栓形成。利伐沙班并不抑制凝血酶(活化因子Ⅱ),也并未证明其对于血小板有影响。(2)在人体中观察到了利伐沙班对因子Xa活性呈剂量依赖性抑制的作用。利伐沙班对凝血酶原时间(PT)的影响具有量效关系,若用NeopLastin®进行含量测定,则与血浆浓度密切相关(相关系数为0.98)。使用其它试剂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读取PT应在数秒内完成,因为国际标准化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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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不建议将利伐沙班用于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5-29mL/min的患者应慎用利伐沙班。当合并使用可以升高利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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