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有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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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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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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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85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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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有痰。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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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半袋(2克),一岁至三岁一次服半袋(2克)—1袋(4克),四岁至七岁一次服1袋(4克)—1.5袋(6克),八岁至十二岁每次服2袋(8克),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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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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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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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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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有痰。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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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