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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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 |
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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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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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国药准字H20003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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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痢疾、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贾第虫病、厌氧菌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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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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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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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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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痢疾、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贾第虫病、厌氧菌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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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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