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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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 | 头孢丙烯 | |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国药准字H2006049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1)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成人每次500mg。轻症每日1次,重症每日2次。儿童按7.5mg/kg体重计算,... | |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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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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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1)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