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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非处方 医保甲类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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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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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主要成分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生产企业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589

注册证号HC20181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成分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