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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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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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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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89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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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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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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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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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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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病邪引起的发热、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咳嗽咳痰、大便干结、小便黄赤等症。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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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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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 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 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