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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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
炒桃仁、没药(炒)、丹参、赤芍、红花、泽兰、炒王不留行、皂角刺、败酱草、蒲公英、川楝子、白芷、石韦、枸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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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3021177
国药准字Z10950010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
暂无说明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偶见胃脘不适者,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