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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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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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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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408 |
国药准字Z2005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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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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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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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偶见服后有胃中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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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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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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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该药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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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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