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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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头孢克洛250mg,盐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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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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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408 |
国药准字H2005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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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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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一袋,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可加服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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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1、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伪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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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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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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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该药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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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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