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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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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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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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408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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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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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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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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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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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细菌性痢疾、肠炎、消化不良、胃肠炎、腹泻、呕吐、胃酸过多、胃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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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该药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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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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