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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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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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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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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珠珀惊风散
珠珀惊风散
主要成分

珍珠、琥珀、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僵蚕(姜制)、全蝎(甘草制)、钧藤、人中白(漂飞)、蝉蜕,人工麝香、山药(麸炒)、朱砂、冰片。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Z350200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小儿六个月以内一次0.22克,六个月至三岁一次0.44克,一日3~4次,初生婴儿擦牙龈。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