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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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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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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头孢呋辛酯颗粒
头孢呋辛酯颗粒
主要成分

头孢呋辛酯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H2008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剂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 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

副作用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