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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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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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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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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风湿骨痛胶囊
风湿骨痛胶囊
主要成分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Z340200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闭阻经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腰脊疼痛、四肢关节冷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闭阻经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腰脊疼痛、四肢关节冷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1、抗炎作用:本品对大鼠佐剂性关节炎有显著的治疗作用;对大鼠角叉菜胶所致足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大鼠棉球肉芽增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2、镇痛作用:本品对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有较强的对抗作用;对小鼠热板致痛也有显著的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毒性药,不可多服;孕妇忌服。 2、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