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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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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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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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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分子式:C17H18FN3O3·HCl ·H2O分子量:385.82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H200598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副作用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用于滴眼。2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