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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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盐酸萘甲唑林0.39克、甲基硫酸新斯的明0.65毫克、甘草酸二钾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3毫克、门冬氨酸钾130毫克、维生素B66.5毫克,辅料:泛醇、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吐温-80、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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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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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02 |
国药准字H2008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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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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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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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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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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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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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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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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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眼用,切忌口服;2.闭角型青光眼慎用;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