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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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荜茇、丁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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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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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02 |
国药准字Z2006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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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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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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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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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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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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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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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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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时有口麻感,流唾液。停药后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