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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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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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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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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清火栀麦片
清火栀麦片
主要成分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Z450214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