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表散风,清热解毒,宣肺通窍。用于慢性鼻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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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夷、白芷、黄芩、柴胡、川芎、桔梗、薄荷、菊花、荆芥穗、枳壳(炒)、防风、细辛、蔓荆子(炒)、龙胆、水牛角浓缩粉。 |
主要成分:盐酸四环素0.5g,醋酸可的松(微粒结晶)0.5g,眼鲁基质加至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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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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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03 |
国药准字H41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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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表散风,清热解毒,宣肺通窍。用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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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涂眼,1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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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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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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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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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表散风,清热解毒,宣肺通窍。用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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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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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凡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注意避免污染,不要使眼膏管口接触到皮肤表面。 2.涂眼后,如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或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3.对四环素可的松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