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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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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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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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60 |
国药准字H2202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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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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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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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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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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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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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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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