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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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复明胶囊、山茱萸(制)、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川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氯已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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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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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81 |
国药准字H1102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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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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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5粒,一日3次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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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辛辣刺激。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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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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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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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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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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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