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酸倍氯米松鼻喷雾剂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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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微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Avicel RC 591)、无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苯扎氯铵、苯乙醇、稀盐酸、纯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6H17N3O5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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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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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20251 |
国药准字H1096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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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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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鼻腔喷入给药。成年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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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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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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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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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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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第一代头孢菌素的半合成抗生素。其抗菌机制是经干扰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目的。对革兰阳性菌一般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如大肠杆菌和痢疾杆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绿脓杆菌和不动杆菌等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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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本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