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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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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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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本品每克颗粒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3毫克。辅料为。

生产企业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717

国药准字H109400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延脑咳嗽控制部分起作用。镇咳作用强度近似可待因。治疗剂量无镇痛作用亦无成瘾性。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中枢,不收缩瞳孔,不抑制维毛运动,毒性低,口服吸收快,口服15~30分钟后起效,维持时间3~6小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