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和胃,益气生血。用于脾胃虚弱,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纳差、心悸气短、食后腹胀、神疲倦怠、失眠健忘、大便溏泻、舌淡或有齿痕、脉细弱等;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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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山药、薏苡仁(炒)、陈皮、法半夏、草豆蔻、大枣、绿矾、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
氨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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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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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16 |
国药准字H200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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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益气生血。用于脾胃虚弱,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纳差、心悸气短、食后腹胀、神疲倦怠、失眠健忘、大便溏泻、舌淡或有齿痕、脉细弱等;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氨基酸类药。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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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静脉滴注。 1 周围静脉给药:通常为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 中心静脉给药:通常为成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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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病及不伴有缺铁的其他贫血(如地中海型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3、禁止与茶及含鞣质的药合用。 |
有下列疾病的患者禁止使用: 1肝性脑昏迷或有肝性脑昏迷倾向的病人。 2严重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病的病人。 3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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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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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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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和胃,益气生血。用于脾胃虚弱,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纳差、心悸气短、食后腹胀、神疲倦怠、失眠健忘、大便溏泻、舌淡或有齿痕、脉细弱等;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氨基酸类药。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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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胃脘部烧灼感、大便次数增多、肠鸣、轻度腹痛、口干多饮,继续用药后上述症状如不消失,可调用药量为一次1~2粒。 |
本品作为氨基酸补充剂,可调节氨平衡,并促进机体蛋白合成和创伤的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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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孕妇慎用。 |
1.本品含60mEq/L的醋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