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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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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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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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09 |
国药准字Z20026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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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解毒、疏风平肝。主治头痛眩晕、目赤肿痛、高血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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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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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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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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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清热解毒、疏风平肝。主治头痛眩晕、目赤肿痛、高血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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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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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