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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林
(肝素钠乳膏)

海普林 (肝素钠乳膏)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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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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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林
(肝素钠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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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海普林
(肝素钠乳膏)
海普林 (肝素钠乳膏)
白蚀丸
白蚀丸
主要成分

肝素钠

补骨脂、何首乌、灵芝、丹参、红花、牡丹皮、降香、紫草、黄药子、甘草、海螵蛸、苍术、蒺藜、龙胆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713

国药准字Z200637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一日3次,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副作用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药理作用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