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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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特非那丁,其化学名为α-(对特丁苯基)-4-(羟二苯甲基)-1-哌啶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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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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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88 |
国药准字H109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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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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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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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明显肝功能损害者;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者;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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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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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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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理学本品为特异H1受体阻断剂,在抗组胺有效剂量下,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不易透过血脑屏障,故极少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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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3.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4.不推荐与阿斯米唑联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