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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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3毫克,甘油0.3毫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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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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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02 |
国药准字H3702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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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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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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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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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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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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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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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粘膜处。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