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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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主要成分:盐酸四环素0.5g,醋酸可的松(微粒结晶)0.5g,眼鲁基质加至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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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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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65 |
国药准字H41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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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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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涂眼,1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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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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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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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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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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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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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注意避免污染,不要使眼膏管口接触到皮肤表面。 2.涂眼后,如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或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3.对四环素可的松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