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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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木豆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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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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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39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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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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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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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搔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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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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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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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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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1.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2.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小儿遵医嘱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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