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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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吡罗昔康化学名: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分子式:C15H13N3O4S 分子量:3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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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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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39 |
国药准字H1402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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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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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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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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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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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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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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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该品也可能过敏.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 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②哮喘;③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④肾功能不全;⑤老年人。 8.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9.该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10.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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