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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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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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氟米龙5毫克。辅料为:氯化钠、聚乙烯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苯扎溴铵(0.004%)。 化学名称:6a-甲基-11β,17-二羟基-9a-氟-1,4-二烯-3,20-孕二酮。 分子式:C,H2gFO分子量:37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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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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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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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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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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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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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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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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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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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局部应用皮质激素,通常会导致角膜真菌感染,因此在应用本品时,如果发现角膜溃疡P应考虑有真菌感染的可能性。2.治疗期间应经常监测眼压。3.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皮质激素。4.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以及继发的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5.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可能致角膜及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使用皮质激素可能引起眼球穿孔。6.未给予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皮质激素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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